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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网: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发表时间:2015/9/6 16:20: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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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在京中央企业: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14〕89号)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有关安排

定于11月21、22日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自本次考试起,使用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规定的新版考试大纲。

考试采取无纸化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采用计算机三科联考180分钟,每科60分钟,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计算题、实务操作题等。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考试完成后即刻显示成绩。参加考试人员三科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考试通过,可以申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需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www.ggj.gov.cn/kjw),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打印报名表(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章和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章。网上报名时间从9月14日8:30开始至9月25日15:00结束

网上报名后,请于9月21日至25日间(8:30至11:30,13:30至16:30)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凭身份证采集照片)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表。

3.缴纳考试费240元。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联系电话:88393050,68316611转1830。

四、打印准考证及申领证书受理单

请考生于11月9日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打印准考证,于11月23日8:30后6个月内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打印申领证书受理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在京单位,组织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确认地点报名。

(三)我局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辅导教材。

国管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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