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襄阳会计网: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3 17:07: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及材料的报送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本次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是全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后,首次申报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

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但2013年度退休人员可以申报评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2013年退休人员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中央在鄂单位人员申报,须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在我办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条件应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文件的规定。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人员的条件应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文件的规定。

破格申报只限学历破格,中级任职年限未达到五年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都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四)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相关证明。

(五)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统一考试,并取得全国会计考办或省会计考办核发的成绩合格证。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合格证,三年内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省会计考办核发的合格证,只在当年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有效(2011年及以后达到国家合格线和2013年达到省合格线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次评审)。

(六)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申报人员单位内部公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

(七)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等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八)所有破格、转评晋升高级职务、除年龄、学历、地域外的外语计算机免试,由各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规定的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中,除年龄、学历、地域以外的免试审批,所有破格、转评晋升高级职务,均由各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由市、州统一填写,个人不填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不可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表格内容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

3、《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5份,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录入、打印。

4、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导出的Acess格式的电子数据。(申报系统可在湖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近两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即: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一式2份。

6、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湖北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此单由省职改办统一制发。

7、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上述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各种有关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另一份单独装订。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着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0、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11、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的,需附《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12、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3、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

14、申报人员个人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

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6、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以上3、5、10、11、12、13、14项所列表格或证明可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www.ecz.gov.cn.)的“会计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

(二)下列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省职改办审批同意的破格审批表,同时提供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均需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还须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交省职改办审批同意的破格审批表,同时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盖章)。

3、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

4、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5、受理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由有委托资质的中央主管部门向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方可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四、申报时间

各市州集中向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会计考办,地址:武昌水果湖北环路44号)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为:

2014年1月13日 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

2014年1月14日 黄冈市、仙桃市、林区;

2014年1月15日 荆州市、咸宁市、潜江市;

2014年1月16日 襄樊市、孝感市、恩施州;

2014年1月17日 荆门市、随州市、十堰市、天门市;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时间不作具体安排,从2014年1月6日起在工作时间内随时申报。全省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附:

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一、证书复印件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二、各类表格、证明

1.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2.《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湖北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6.《公示证明》

7.《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8.其他

三、专业论文、论着

1.专业论文、论着原件或复印件(论着只需有作者本人姓名的封面和前言的复印件)

2.获奖论文、论着证书复印件

四、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

注:以上申报人没有的项目可不填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或者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点击查看!

更多关注:2013年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汇总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