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在哈尔滨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办理(哈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二、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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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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