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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人事考试中心: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8/21 15:18: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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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

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3日公布,目前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省局的要求,以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在汕头考区报名且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定合格标准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暂定合格标准


社会
工作者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100分

60分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 
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二、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5年8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地址及联系电话: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电话:0754-88628799。

四、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关于未能提供报名表考生,请参照广东省考试局《温馨提示》,在审核期间到我办登记,后续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本次提交材料属预审,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如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高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不合格考生的材料不予报送且不退回考生;低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我办另行公告通知考生。

广大考生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3. 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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