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调,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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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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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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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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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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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月2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物业管理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11年成绩查询时间和12年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时间和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附件: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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