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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人才网: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5/18 10:38: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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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将于9月14、15日举行。2013年唐山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审核时间月17日至6月6日;缴费时间月17日至6月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9月2日起至考试开始。

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2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9月7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阅卷工作。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试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3年5月17日至6月6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6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和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3年5月17日至6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下午2:30-5:30 (夏季作息时间)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4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5、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复印件(各两份);

5、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式两份)。

(五)上述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须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七)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八)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五、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考试培训考试用书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七、其它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附件: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附件: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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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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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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