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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二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包括: ·上午:1. 高等数学 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学 4. 理论力学 5. 材料力学 6. 流体力学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8. 电工电子技术 9. 工程经济 ·下午:10. 土木工程材料 11. 工程测量 12. 职业法规 13. 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14. 结构设计 15. 结构力学 16. 结构试验 17.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专业考试包括: ·1. 钢筋混凝土结构 2. 钢结构 3. 砌体结构与木结构 4. 地基与基础 5. 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 6. 桥梁结构·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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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13年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五)、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2013年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仅供参考,以当次报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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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试卷上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答案()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如:未在试卷上试题答案()内填写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仅在答案选项A、B、C、D处画"√"等情况,视为违规,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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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采用各地计算机读卡,全国统一集中阅卷方式。首先各地分别对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答题卡进行机读评分,并按规定将各科考试成绩信息及考场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各科读卡成绩分别进行统计,并将各科成绩统计分析结果及时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读卡成绩分析结果,经研究后确定各科的调档分数线。正式评分前一周,各地应将全部一级结构专业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考场纪录单和报考人员名册一并以机要邮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阅卷点。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均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将由各地选派的评分专家对其作答情况进行阅卷评分。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未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不进行专家阅卷评分。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评分由各地参照上述作法组织评阅试卷。 |
·2013年一级注册结构师考试定于2013年9月7、8日。 ·2013年二级注册结构师考试定于2013年9月8日。 |
·《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
·2012年结构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将在13年1至2月开始,具体信息请参考2012年全国结构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
·2012年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务,请参考2011年合格标准: ·(1)基础考试: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2)专业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规划委员会负责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工作,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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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