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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会计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2/1 13:05: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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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会计人才队伍的总体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于2010年12月6日—11日在上海举办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请参加研修的会计人员按照附件要求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附件:

关于举办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0〕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的能力建设,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举办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由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

(二)国内外会计准则比较;

(三)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细则;

(四)企业会计准则实务;

(五)财务控制与风险管理;

(六)高级会计师能力建设。

二、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50人。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11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附后)报送至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2010年12月6日—11日在上海市举办。12月6日报到,11日返程。

(二)研修地点:上海市凯博佳捷酒店(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7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朱鋐申

电话:(021)51029669—230 15902162163

传真:(021)63809336

上海市财政局 童量

电话:(021)54679568—17116 13801903155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丁贻麟

电话:(021)62748577—1480 13916495602

传真:(021)6229600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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