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经济师考试报名预计2017年8月份开始。北京经济师考试初级、中级分开报名考试。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初级考试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电子化考试”,报考中级考试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经济师考试官方网站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bjrbj.gov.cn/bjpta/)及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相关报名信息。
考生可参考2016年北京经济师报名时间:2016年北京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8日起,新考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4日,老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2日(点击查看北京经济师考务文件)。
北京经济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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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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