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财政:北京2015年11月份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10 16:56: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2015年11月份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服务考生,经研究决定,2015年11月份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可上网报名参加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8:00至11月30日24: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7日;

3.现场资格审核(包括指纹身份录入及拍照)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核地点:北京市商业学校学院路报名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长城电脑大厦A502(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五层),咨询电话:010-67023738、010-62384662。

4.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6年4月25至5月12日(每天8:00—20:00)

5.其余事项详见《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会〔2015〕1993号)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过时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相关文章: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保过套餐全国适用

(责任编辑:黑天鹅)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