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文件]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日至23日举行。考生须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8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6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阜南路15号(合肥电大)。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背面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5、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6、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合肥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2日至18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在提交报名表24小时后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考号,按照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缴纳考试费用。因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缴纳考试费用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处理。上一年度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变。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仔细阅读打印的报名表,严格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详细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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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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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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