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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造价管理站:2014年沈阳市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通知

发表时间:2014/7/25 17:32: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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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我市企业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土建、安装、水暖、电气、装饰专业)的人员,应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已通过变更、补证、考试等方式领取新资格证书(新资格证书统一标注“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字样)的人员 ,不在此次换证人员范围之内。

二、换证时间

我市本次换证工作分为两批次进行:(各单位可集中统一办理)

第一批2014年8月1日——8月2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二批2014年11月17日——12月1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三、换证条件

造价员需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

四、换证申报的资料

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粘在申请表上);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专用章;

3.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各一份;

4.未办理单位变更的人员,可与换证同时办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的相关材料(详见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新旧证书的使用时间

1.旧造价员资格证书,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将停止使用。新造价员资格证书从换证之日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具有省直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换证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资质管理科

咨询电话:024---22837038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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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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