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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09年资产评估师4月27日起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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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5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9月4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2009年9月5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2009年9月6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四科)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2、各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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