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2011年12月2日开始发放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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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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