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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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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符合条件的考生
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2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

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1日前公布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表(2009年度)》(见附1)。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在内地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港澳台地区考试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公告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见附2。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

(3)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考生的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考生的报名。

(4)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代理机构

1.报名时间

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

2009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3.报名代理机构

报名代理机构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ICAEW
Chartered Accountants'Hall
PO Box 433 Moorgate Place
London EC2P 2BJ
UK

联系人:Ms. Grace Shi
联系电话:+44(0)20 7920 8567
电子邮箱:grace.shi@icaew.co.uk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内地及香港地区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二)欧洲地区考试时间(比利时当地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11月16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09年11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09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六、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一)内地报名人员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内地报名人员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在8月10日至27日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欧洲地区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10月25日后,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

(一)内地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

内地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费

在香港参加考试的,每科考试报名费480元港币。

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每科考试报名费60元人民币。

在上海参加考试的,每人手续费10元人民币及每科考试报名费55元人民币。

考试报名费标准明细表见附3.

因受托代理报名,港澳台地区考试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应考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为每科100欧元。

报名人员办理完成网络报名后,根据打印的报名表,可在5月11日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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