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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0/1/21 11:05: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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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2号

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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