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各位应考人员:
为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确保9月22、23日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安全顺利,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带齐答题用具,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注意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点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后对试卷进行雷同指标检测,如发现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判定为雷同试卷,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严重作弊者将从重处理。我市上半年已处理了一批答卷雷同的考生。在此,呼吁广大考生集中精力备考,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宣传误导,坚决不购买和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相互串通作弊,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特此提示。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或者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点击查看!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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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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