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14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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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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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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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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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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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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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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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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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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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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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点击查看:2012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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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14日
关注:成绩查询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