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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网: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4 17:25: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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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14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120
72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点击查看:2012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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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14日

关注:成绩查询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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