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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表时间:2010/1/7 20:11: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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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是对自考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的高等教育形式。

目前我区自考分本科和大专两个学历层次,共开设了28个专业。考试采取学分累积的办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且成绩全部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予以办理毕业证书。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获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反对分裂,遵纪守法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户籍地的限制,均可依照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我区的自学考试。

2、行业或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报考对象为委托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在职从业人员,其他部门人员报考须取得委托部门的同意。

二、开考专业及报考对象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主考院校 

报考对象 

汉语言文学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法律 专科、本科 西南政法大学 社会考生
会计 专科、本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公安管理 专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系统考生
行政管理 专科、本科 四川大学 社会考生
藏语言文学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主考院校 

报考对象 

秘书 专科 西藏民族学院 社会考生
英语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监所管理 专科、本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司法系统考生
金融 专科、本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小学教育 专科、本科 四川师范大学 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 重庆邮电大学 社会考生
计算机及其应用 专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计算机网络 本科 重庆邮电学院 社会考生
护理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卫生体系考生
通信技术 专科 重庆邮电大学 通信系统考生
通信工程 本科 重庆邮电大学 通信系统考生

三、报名、报考

(一)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1)了解我区自考政策以及相关专业的报名、报考条件。

(2)认真阅读报名、报考流程及相关规定。

(3)报名、报考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正确。

(4)报名、报考信息采集结束后考生不能更改报名、报考信息。

(5)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时必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报名、报考的时间和方式

(1)在2009年12月20日—12月25日期间登陆http://www.xzzsks.com.cn( 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 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这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

(2)在2009年12月26日—12月28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并摄像采集照片。未经确认或未采集照片的考生报名、报考信息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报考信息确认时,考生按《关于教育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的规定缴纳报名费30元、考务费30元/科次,考生缺考,报名费、考务费一律不退。

(4)考生报名、报考时可通过网报页面预订教材,待我办从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教材发行部购到教材后,考生可到我办购买教材。

四、考试规定

1、考点需经自治区考委批准后才能安排考试,考点一般设在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地(市)招办负责组织考试。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三者不可缺一)到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扰乱、破坏考试正常进行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论处。

五、单科合格证和毕业证的办理

(1)考试成绩公布起20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及时到各地市自考办领取当次考核合格的所有科目的单科合格证。

(2)对当次取得的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的10天内,可向地(市)自考办申请核查成绩。申请核查成绩的考生名单,由地(市)自考办在成绩公布的第15日内统一汇总上报区自考办,区自考办不接纳考生个人成绩核查申请。经核查成绩有误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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