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2年2月10日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一、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经济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经济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经济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经济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西藏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经济师考试专业培训机构)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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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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