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公布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于2009年7月27日通过网站及电话公布中山市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09年7月27日下午15:00时起。
二、查询成绩的方式
(一)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及操作方法:
1.请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 )点击“会计服务”,或直接输入http://210.76.65.189:8080/gd-eams/NetService/ 进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选择正确的考试名称(2009年上半年广东省地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输入证件ID(即身份证号)及姓名,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2.请登陆中山市会计学会网站(www.zsck.org.cn),在首页左边的“成绩查询”处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然后输入准考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即可。
(二)电话查询
1.电话号码:16842168。
2.可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或中国联通拨打该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中国移动暂无此功能。
3.考生通过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三、合格分数线
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成绩复查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21日办公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该表见后面附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山市会计学会二楼考试部(地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华光路57号),考试部将于09年9月初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成绩复查结果。
五、合格成绩有效期
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的成绩有效期为2009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7日。
六、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于8月10日起,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代领证须一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有关条件和办理流程请浏览中山市会计学会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办理事项须知”),可依照以下原则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部门:
1.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本人报考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特此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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