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 30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2012年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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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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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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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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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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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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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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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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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报名工作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20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2年6月1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层会议室)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免试表(附件1,手工填写即可)一式两份;
④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教材征订
根据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8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010-84626923 84639822
为服务考生,减少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