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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局: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4 16:18: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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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附件1)已公布。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考后复核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材料

1.《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初、中级)或《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 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

6.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的证件原件经扫描核对后退回,报名表、工作简历表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三)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6〕13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复核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1.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请点击查看).doc

2.考生报考承诺书(请点击下载).doc

3.工作简历表(请点击下载).doc

4.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请点击查看).xls

深圳市考试院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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