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办发〔2016〕24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00 | 60 |
建设工程计价 | 120 | 72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 100 | 60 |
140 | 84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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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