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号)精神,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经济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经济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经济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经济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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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经济师考试专业培训机构)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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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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