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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同市2017年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变更名单的通知
同建标定字[2017]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等有关规定,我站对2017年造价工程师提交的变更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省住建厅初审,经住建部核准郑毅强等14名造价工程师通过了变更注册(其中4人为跨市变更)。注册单位变更后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变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
2017年大同市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名单(共14人).xlsx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