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事项的通知
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材料内容
评审通过人员领取的材料包括: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原件和业绩材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已加盖评审通过印章,一份)。
评审未通过人员领取的材料包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原件和业绩材料。
二、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驻沈的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是12月26日,地点是省财政厅院内二楼。
驻沈以外的省直,市县单位会计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与当地市财政部门联系。
三、后续事项要求
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评审通过人员领取《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份后,要及时交到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建议会计人员复印一份,自己留存。
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四、关于考试用书和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高级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高级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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