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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人事考试网:2013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29 17:35: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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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职称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30日,根据《广东职称英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湛江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将于2012年12月3日开始至2013年1月9日结束,大家可随时关注中国职称英语考试动态栏目,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63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2013年3月30日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9:00起至2013年1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名发证登记表中的要求。

报考者注意阅读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规定的免考条件。

(二)交费确认

湛江市报名点今年采取网上交费,不再设置现场缴费确认。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1月9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时间

2013年3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三、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设六个,即: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请仔细阅读附件1后,选择报考级别。

四、考试方式

(一)职称外语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实行“裸考”,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禁止携带手表、手机、笔、橡皮擦、削笔刀等物品进入考室、考座。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

湛江市考点的考场设置在本市,其中全省日语语种考试的考区均设在省直。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成绩单发放方式

湛江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电话:0759-3119313)领取。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的基本特点

(1)2013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大纲未作较大修改。考试用书详细书目见附件6。

(2)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在2012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考试用书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光盘中附有相应专业的模拟试卷和试题解析。

附件:1.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2. 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目录

附件1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文 件

粤人发〔2007〕120号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 出版过外文专着、译着,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

(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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