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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7月2日

发表时间:2010/5/20 10:40: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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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5号)文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报专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子专业。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其他报“土建”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粤)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2日。

三、考试时间、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考试方式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考科目。

2、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场设置

主考点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点。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9:00至7月2日17:00截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9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65元。

(三)考试用书及考前辅导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用书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有关事项。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更多造价工程师信息请关注: 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      造价工程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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