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惠州)07年监理师1.10-2.9日网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10日上午9时起,2月9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7年2月9日。

2007年1月10日至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2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

2、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由考点给每位考生配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三)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教材征订: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学员可登录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购买。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3年底前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四、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 《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三)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 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果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监理工程师

        [VIP通关班]

        6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监理工程师

        [通关班]

        2大模块 校方服务

        480起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