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已到,请衡阳考区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602室)领取。
温馨提示:
1、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2、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传送清晰、格式正确的照片,以免领证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根据省人事考试院最新通知,考生补职称外语证书应先写出书面补证申请,到省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证书;补执业资格证书须先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补证专用表格,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
4、各类证书的领取通知会在衡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由于本中心证书繁多,对于已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公布领证日期起三个月内领取证书。
二、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或者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衡阳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
20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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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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