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西: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赣人字〔2008〕11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8日—9日举行。

考试报名网上注册时间为2008年6月3日上午9:00—6月10日下午5: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6月9日—6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进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08年6月13日下午5:00;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08年11月4日上午9:00—7日下午5: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工作计划》(见附件一),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开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在昌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土地登记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办理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考务费。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本省组织实施。《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持有效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32.土地登记代理人

4.考4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各地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