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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2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通告

发表时间:2012/10/30 16:12: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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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局、办事处,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通函〔2012〕505号)及2012年第114号公告,11月25日上午举行本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为认真落实总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考前报名有关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报名

通关处、各分支机构、局检验检疫协会(简称局协会)及局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应按总局有关规定时间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局考务工作职责分工及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规定标准,按期完成计划安排,确保考生报名管理工作质量。

二、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各检务窗口单位及局协会应通过报检大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发布考试通告,认真答复考务咨询。各业务部门应向分管企业加强宣传,督促仍没配备或不足2名合格报检员的骨干企业,重视选派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复习迎考。

三、合理安排考务时间

依据总局规定及我局实际,考务流程各环节时间安排为:网上报名为8月27日至9月16日;现场资格确认为9月17日至28日(双休日除外);联系安排考场及考务管理系统考场设置为10月4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制作准考证为10月29日至11月2日;各分支机构制作的准考证及考生报名纸质资料报送局协会审核及盖章为11月5日至9日;准考证对外发放为11月12日至16日;组织考试为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四、严格资格审核确认

各检务窗口单位及局协会应按总局规定的相关条件、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好辖区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受理工作。一是加强考务系统及资格确认管理,专人负责、规范操作。二是严格审核确认标准,认真核对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以原件为准),仔细审查网上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并与纸质资料一致,报名表上考生信息是否齐全(联系电话务必为本人手机号)。三是注意特殊要求,即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所在学校的有效证明。四是重视资料复审,部门负责人对已确认资格考生的电子信息及纸质资料进行复审并签字,确保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合规。

五、规范报名费用收取

根据总局通知,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报检员考试发证费”为100元/人,由各单位财务统一收取、开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收据》、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届时现场资格确认受理窗口应开具缴费通知单由考生到收费部门缴费,然后凭“收费收据”发给《准考证领取凭条》。根据总局规定,“各局组织考试的成本支出通过预算解决”,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予保证。

六、考场安排及准考证制作发放

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局协会应尽快协调落实有关考场安排,通关处、人事处、监察室给予指导监督,通关处据此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考场设置及考生座位排序。各机构报名受理部门应根据考务系统设置,及时制作本辖区已确认资格准考证,并按时将准考证及考生纸质资料报送局协会统一审核加盖局印章,及时领回、按期发放。

七、考试教材的统一管理

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工作,由局协会按照中检协会统一布置,负责与各分支机构协调配合,做好对外宣传,以满足考生教材需求。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办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依据总局第33号令及2012年第114号公告,定于11月25日举行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一)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二)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所在学校有效证明。

(四)已取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的人员可参加考试。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以作弊论处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大纲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二)根据考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考试工具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二》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夹带任何资料或做任何文字记录或标记。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我省报考人员须从网上向所在辖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安徽国检局)检验机构报名点(报检大厅)提交报名申请,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资格,方可参考。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6日。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2.报名网址:www.bjy.net.cn。

(二)现场确认报考资格。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7日至28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考生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报名表上考生信息必须齐全(联系电话一律为本人手机),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规定者,不予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3.应缴报考费用。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规定(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考生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应交纳“考试发证费”(100元/人),统一上缴国家财政专户。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请报考人员通过安徽国检局门户网站或辖区检验机构报检大厅,随时关注各检验机构公布的有关信息。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请于11月12日至16日凭现场资格确认时发放的《准考证领取凭条》,到报名地检验机构报检大厅领取准考证。

八、监督举报和考务咨询

如发现考试违规行为,可向安徽国检局或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举报,安徽国检局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51—2856313(局监察部门)。有关考务事项可咨询各报名点。

九、安徽局报名点设置情况

(一)安徽检验检疫局本部,辖区合肥、六安、滁州市,位于合肥市屯溪路329号(联系电话:0551-2856206、2856205、2856365)。

(二)芜湖检验检疫局,辖区芜湖、宣城市,位于芜湖市银湖北路202号(联系电话:0553-5962506)。

(三)安庆检验检疫局,辖区安庆市,位于安庆市菱湖南路533号(联系电话:0556-5513043)。

(四)蚌埠检验检疫局,辖区蚌埠、淮南市,位于蚌埠市涂山路338号(联系电话:0552-4033657)。

(五)马鞍山检验检疫局,辖区马鞍山市,位于马鞍山市花雨路107号(联系电话:0555-2344284)。

(六)铜陵检验检疫局,辖区铜陵市,位于铜陵市铜都大道中段1668号(联系电话:0562-2865250)。

(七)黄山检验检疫局,辖区黄山市,位于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86号(联系电话:0559-2555011)。

(八)阜阳检验检疫局,辖区阜阳、亳州市,位于阜阳市清河东路860号(联系电话:0558-2179950)。

(九)池州检验检疫局,辖区池州市,位于池州市清溪大道689号(联系电话:0566-2095609)。

(十)安徽检验检疫局淮北办事处,辖区淮北市,位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187号(联系电话:0561-3060268)。

辖区宿州市,位于宿州市金海大道8号(联系电话:0557-3239105)。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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