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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事考试网:2010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0 15:57: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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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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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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