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2012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于7月12日展开,以下是中大网校执业药师考试网针对本次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做的总结。
2012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流程
查看报考条件→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网上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报名培训→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
第一阶段 查看报名条件
(一) 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 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9:00至2012年7月25日17:00
特别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
(2)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第三阶段 单位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
第四阶段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审核时间:在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7日期间进行
审核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
携带材料: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特别提示: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第五阶段 网上缴费
缴费对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
缴费时间:2012年8月13日9:00至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只限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
缴费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缴费标准: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现场缴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第六阶段 报名培训
中国执业药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建造师权威培训机构),是目前国内最权威、专业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自创办以来以顶尖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态度、灵活的教学模式,通过名师辅导、视频授课、专家答疑等多种手段,全方位服务学员,为学员提供最佳学习渠道。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考试网特开设2012年执业药师网络辅导课程,隆重推出执业药师保过班,聘请业内顶级名师担任主讲,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第七阶段 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1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4:30
打印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第八阶段 参加考试
2012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10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2:00-4: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