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人社厅发〔2015〕84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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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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