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考4科)报考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报考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