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琼人社函〔2012〕63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各直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领导;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报考资格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审查。
二、考试科目说明与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三)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9月15日、16日举行,各级别、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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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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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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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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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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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四、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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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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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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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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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一级注册
计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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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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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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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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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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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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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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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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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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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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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二级注册计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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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
计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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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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