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统计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进入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为便于考生查询,可将网址域名打印在准考证的适当位置(如:准考证背面)。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 录统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统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统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统计师考试网 组织的2012年统计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 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 把您当地的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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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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