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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流程

发表时间:2016/3/22 16:10: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各申请鉴定单位、申请鉴定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2016年职业技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开展心理咨询师等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开展公共营养师等14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详见附件1。

二、鉴定时间

2016年职业技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上半年为5月21、22日,下半年为11月19、20日,详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

上半年报名日期为3月21日至4月8日,下半年报名日期为9月8日至10月7日。

(二)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六个月内)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4、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流程

1、考生(含补考)需按要求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登记表》(附件3),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2份,并上传电子版1份至预审邮箱。

2、考生(含补考)需按要求带齐考生登记表、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用(附件4)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补考考生需到报名地点填报《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前一次考试已提供过工作证明的,不需要再次提供。

(四)注意事项

1、院校鉴定机构仅限受理本校学生报名,行业企业鉴定机构仅限受理本行业企业职工报名。

2、报考职业技能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或能证明其文化程度的其他材料,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还需提交职称证原件。

报名地点: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7楼712

报名咨询电话:0433-2879036 /2879037

报名材料预审邮箱:ybzzjzx@126.com

附件1鉴定职业.docx

附件2时间安排.docx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4 2016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xls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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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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