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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资产评估协会:报送2014年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及缴纳2015年会费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4 10:43: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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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及缴纳2015年度会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注协(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4年度行业汇总会计报表及交纳2015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中评协[2014]224号)的要求和《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湘评协[2012]40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全省资产评估机构2014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和2015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均需按所属级次(省级或市州级)报送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2014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报送工作将继续沿用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并采用网上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用户可登录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net平台软件下载”栏目,下载Gnet网络桌面(IBD完整版)并安装,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按说明步骤在网上填报2014年度会计报表。各单位登录用户名及登录密码与去年相同,2014年批准新设立的评估机构在软件下载和安装完成后,打开软件,先点击“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经省评协授权后即可登录编报报表。

根据中评协的要求,各评估机构除通过网上报送2014年度会计报表外,还须通过该系统打印整套纸质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报省评协。

(二)报表报送截止时间:网络报表和纸质报表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3月10日,中评协网络系统将于2015年3月10日自动关闭。

三、报送要求

(一)各评估机构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不得瞒报、虚报业务收入。同时必须按中评协规定的报表种类和报表格式填报,不得错填、漏填报表和财务指标,同时还需按要求上报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市州评协(注协)向省评协报送的报表包括:市州评协(注协)行业汇总报表说明、市州评协(注协)2014年度评估行业汇总指标明细表(附件1)及市州评协(注协)2014年度评估行业收入结算统计表(附件2)、所辖各评估机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各单位通过网络上报的各项财务指标数值与上报省评协的纸质报表必须一致。

(四)为了解和考核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情况,评估机构应在报表中反映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情况,对于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机构,应在年报中予以说明,并提交职业责任保险保单的复印件。

四、2015年度会费缴纳

(一)会费的计算和缴纳

2015年度会费的缴纳按照《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湘评协[2012]40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以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计算缴纳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00元/人/年,各机构按2014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会员人数为基数,计算缴纳个人会员会费。各评估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将会费分别上缴省评协或市州评协(注协)。

(二)会费缴纳时间

各市州评协(注协)、省直管各评估机构,应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会费足额缴入省注协账户(会费须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必须以单位账户汇款缴纳,不得现金缴款,并将银行汇款回单传真至0731-85165237。

单位名称: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银行账号:585957350631

开户银行:中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五、注意事项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我会已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费收费项目,请各单位注意:不用缴纳年检公告费,只需缴纳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

各单位在会计报表填报或会费上缴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财务室联系,联系人:刘倩熙、张镇,联系电话:0731-85165237

附件:

湘评协〔2015〕1号附件.xls

(责任编辑:l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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