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⒈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24日(星期六、日) 举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下午2:00─ 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