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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1-20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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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会考办[2007]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精神,2007年,我省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大河报。

各市应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将参考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各市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报名时间的,须报经省财政厅会计处批准。

各市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省份证、中级职称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点设置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务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2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3、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参考人员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六、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我省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合格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本省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省本年度评聘工作中有效。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在报名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张献伟 赵欣 梁武宇

联系电话:0371——65808027 65808021

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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