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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设局:2017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7/3/3 16:53: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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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两个周末共4天,即5月6日、7日、13日、14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附件2)。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2017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三、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3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4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4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月3日9∶00—3月9日16∶00

缴费时间:3月4日9∶00—3月15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区(市)、单位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

枣庄市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报名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于 2017年3月7日9∶00至2017年3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到市住建局科教科(新城市住建局办公楼)办理初审手续,由市住建局科教科初审盖章后携带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3月9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5月14日12∶3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在淄博、聊城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建综函〔2016〕16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客观题)考试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主观题)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客观题)考试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主观题)每科75元。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27.一级注册建筑师
09.考全科
01.一级注册建筑师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3.建筑设计
4.建筑结构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9.场地设计(作图题)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28.二级注册建筑师
04.考全科
01.二级注册建筑师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2.建筑结构与设备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七、考试组织实施

(一)作图题考场要求。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要给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图版、2号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

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二)为便于应试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2017年度考试准备工作,各市在资格审核时请将《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5)印发给每一位应试人员。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机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2.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3.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5.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方式及途径
报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月23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
4月14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卷领取及值班信息表
5月3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5月5、12日
专人专车
考试实施
5月6、7、
13、14日
 
将考生答卷和答题卡、座次表、主观题科目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送至指定地点
5月8、15日
专人专车
报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统计表
5月23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注:所涉及表格请各市自行从考务通FTP下载使用。

附件2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13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3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本科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1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1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相近专业
本科
以上
工学博士
2年
201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1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1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8年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   历
取得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
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15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14年
专科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14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13年
中专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12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10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9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7年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5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考生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三、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在5月的2个连续的周末进行,请注意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五、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考试

1.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考生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完成选择题作答,并将所选选项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在括号内;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所选选项必须写在括号内,不写、写在括号外或用“√”“×”等符号表示的,人工复评时不予认可,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试卷上选择题所选答案必须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 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作图选择题与答题卡选项不一致的;

(4)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作图选择题、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5)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试卷上的作图选择题未按规定填写答案的。

8.特别提醒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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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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