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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网:2012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发表时间:2011/12/15 10:44: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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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各市、州、地人社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7日

一、考试科目

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17日举行。时间及科目见下表:

科目     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6月16日
税法(一)
6月17日
14:00—16:30

二、考场设置

我省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三、考试形式及管理模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其中:《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报考五个科目实行滚动管理模式,即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第一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四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的,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上述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即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两科方为合格。考生在经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的证明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考试,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四、考试教材及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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