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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5/6/29 17:13: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之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该有学位证书)。

二、研究方向

软件工程领域设有金融管理、电子政务、现代教育工程、软件工程等研究方向,各个方向的培养目标、专业专色、核心课程、就业趋势等说明

三、入学时间 2016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学日期另行通知)。

四、 上课地点:广州

五、预报名、正式报名和入学考试

1、预报名:2015年6月20日前在广州教学中心进行预报名

1)填写完整《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正式报名:考生必须在2015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并到各省市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3、入学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2015年10月底考试。考生达到国家软件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面试,考试时间2015年12月或2016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网上报名方法、报名地址、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广州教学中心硕士招生网址:www.wisers.cn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二)学位授予

在学习期满、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八、学制、学费

学制2.5,学分有效期5学年。学费根据国家计委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在被录取后(国务院学位办注册后)由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收取。学费可参照有关文件报销,欢迎咨询详情。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广州教学中心——广州国学机构

咨询热线:400-9676-520

电子邮件:neit_pmp@qq.com

总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高教大厦副楼403室

分部地址:广州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30号亚加达外语专修学院 4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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