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2年度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 16日举行,资格考试编码见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2。
考试规定及报考条件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附件3)的规定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4。
申报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5)。报考人员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编号及名称参见附件1);
2、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3、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实践年限的证明;
5、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本条仅适用于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二)重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编号及名称参见附件1);
2、前次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部门负责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
3、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2年6月11日至21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及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6日。各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考生有关申报材料和报考费以及资格审查汇总表,先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建委窗口(联系电话:0561-3111004)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966,3050601,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对弄虚作假、设计单位擅自接受外单位人员挂靠报名考试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对无规定学历证书、使用过期身份证、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或学历证书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名考试。
考试费用
根据计办价格〔2000〕299号、计价格〔2002〕2546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皖价费函〔2012〕85号等文件规定,2012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
类 别 |
专业 |
标准(元/科) |
||
|
|
考试费 |
上缴考务费 |
每科计收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基础 |
50 |
42 |
92 |
|
专业 |
50 |
84 |
134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基础 |
50 |
18 |
68 |
|
专业 |
50 |
36 |
86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基础 |
50 |
42 |
92 <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编辑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