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工作
(一)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6日~27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凡新报考者(包括报名表上无档案号的老考生及异地考生),需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21号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并交表,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填写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四)对于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老考生(异地考生除外)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资格审核。
报考者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21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10月9日~15日期间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考前培训与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
八、联系电话
报考资格咨询:68788219(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 (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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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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