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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事考试网:2012年山西二级建造师考试审核缴费

发表时间:2012/2/14 15:34: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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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和《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晋人职字[2005]1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汇总,然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初审部门报名资格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四)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4),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3月12日至3月16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3月27日到3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7日:太原

2、3月28日: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

3、3月29日:大同、朔州、吕梁、阳泉、忻州

4、3月30日:晋中、晋城、临汾、运城、长治

八、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一)报名费

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二)考务费

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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