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1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3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IIP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4月14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3日至18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行报名办法。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距离较近的英语报名考试点有:>>查看各语种开考院校名单
四川外国语学院(电话:023-65385446)
四川大学 (电话:028-85407413)>>2008年6月WSK四川大学考点4.14-4.18报名
日语(NNS)和俄语(TIIPЯ)考点: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面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
法语(TNF)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德语(NTD)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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